1、广告服务标准

服务内容:公司平台的网络表演过程中植入视频广告,视频广告按照广告时间和播放次数进行收费,每半月结算一次,广告内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严禁植入违规的广告内容。

1)植入广告时间小于等于10秒,收费标准:0.7元/每播放次数。

2)植入广告时间小于等于20秒,收费标准:1.1元/每播放次数。

3)植入广告时间小于等于30秒,收费标准:1.8元/每播放次数。

4)植入广告时间小于等于50秒,收费标准:2.2元/每播放次数。

2、终止服务时的退还方式

公司终止运营网络表演平台,或平台运营权发生转移的,公司提前60日予以公告。公司用户尚未使用的广告服务及尚未失效的广告服务,公司按用户购买时的广告收费标准比例,以法定货币退还用户或者用户接受的其他方式进行退还,退还工作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应根据规定对此有相关制度规定。

3、网络表演者和公司分成比例

公司与网络表演者按照分成的模式结算,将该网络表演者网络表演中植入广告的收入进行分配,其中网络表演者获得收入的72%,公司获得收入的28%。

1)网络表演者与我公司平台收入分配方式

公司平台与网络表演者签订协议,明确收入分配方式及比例,目前公司统一 收入分配比例,其中其中网络表演者获得收入的72%,公司获得收入的28%。

2)广告收益分配

广告是公司网络表演平台的收入来源。公司平台将此部分的收入与网络表演者进行分配,广告的收益基于广告的植入时间、展示次数因素,广告收益的分配则是基于网络表演者在网络表演过程中所给公司平台带来的广告收益。

3)网络表演者收入分配权益保障

公司平台与网络表演者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工作内容、工作时间、薪酬计算方式、提成比例、解约条件等,保障网络表演者的合法权益。